《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下稱《條例》)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30日,全省優化營商環境現場會在廣州召開。記者在會上獲悉,我省將制定出臺《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對粵東粵西粵北城市營商環境建設短板弱項開展專項對標提升,力爭在相關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取得一批突破性進展。
《條例》聚焦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準入不準營、招投標等領域隱性壁壘、惠企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等痛點難點問題制定針對性條款,圍繞近年來我省在“放管服”改革、要素市場化配置、信用體系建設、辦理破產等領域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固化。
據介紹,《條例》進一步強化目錄清單管理,包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證明事項清單等十張清單。
目前,廣東已有序出臺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等營商環境領域的專項法規,修訂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地市層面,廣州、深圳、汕頭、湛江、佛山市已出臺實施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門市正在研究制定中。
下一步,廣東將聚焦營商環境長期存在的痛點難點領域集中開展專項整治,開展粵東粵西粵北城市重要量化指標對標提升行動,將營商環境幫扶作為新一輪省內對口幫扶協作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廣東不斷推進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市場主體辦事創業便利度不斷提升,開辦企業已實現全流程電子化,平均開辦時間僅需1個工作日。辦理用電已實現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一次不用跑”,“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已成為繳稅人的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