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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再現及時雨,這一次,“國家隊”進場了。
8月16日,據“湖州發布”官微消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房地產工作的要求,切實促進房地產持續平穩健康發展,8月15日,湖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關于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上述通知提出五大措施,其中一條“鼓勵收購滯銷房”引發廣泛關注,即對困難房地產企業的滯銷房,鼓勵國有企業收購,作為保障安置用房等。
在業內看來,雖然這種措施比較少見,但總體來說有益于緩解開發商資金鏈緊張的現狀。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7月,商品房銷售面積為78178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3.1%;商品房銷售額75763億元,下降28.8%。
從單月來看,7月商品房銷售規模在年中高增后回落。7月商品房銷售面積為9255萬平方米,環比降49.1%;商品房銷售金額為9691億元,環比下降45%。此外,兩者較5月分別下降16%和8%;同比則分別下降29%和28%,較6月降幅分別擴大了10個百分點和7個百分點。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湖州明確鼓勵收購滯銷房,表明當前房地產市場面臨銷售壓力,使得部分房源成為了滯銷房。此次湖州政策是積極化解庫存壓力、積極盤活庫存的重要舉措。其中明確提出鼓勵國企收購,表明了對國企地位和功能的重視,也使得國企后續在房地產穩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實際上,鄭州早前已有過類似的實踐。今年7月,有消息稱,鄭州有關部門于近期已組織多家重點房企召開會議,針對這些房企在鄭州的重點樓盤將給予多種紓困政策支持。
據悉,項目紓困模式主要有四種,一是“棚改統籌統還”模式,由政府平臺公司接收,后期政府主導;二是“收并購”模式,主要針對資產大于負債項目,由政府組織國企、央企和金融機構對接,解決企業現金流問題;三是“破產重組”模式,主要針對資不抵債項目,由政府組織,確保項目交付;四是“保障性租賃住房”模式,主要針對銷售不暢、建設資金困難的項目,由政府組織專項建設貸款。
彼時,對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模式,廣東省城市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分析稱,如果企業已無能力開發儲備地塊,或者開發必虧損,可按市場實際成交價,由地方融資平臺或其他租賃公司收購后做保障性租賃住房。這樣,一方面,出售的資金可以確保企業交付其他項目,另一方面,還能完成保租房的任務,是一種可行的模式。
而此次針對湖州的舉措,嚴躍進指出,收購滯銷房源將作為保障性安置用房,這也是優化住房結構、因勢利導的一種舉措。當前庫存壓力大,但是各地同時有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動遷安置房等建造訴求,所以這樣進行對接,具有積極的意義。
按照其說法,此類政策對于全國各地的化解問題樓盤是有啟發的,類似化解的方式也說明要積極導入各類資金和資源。通過此類舉措,將更好地促進房地產問題的解決,對于國企而言也尋找到了一條新的住房供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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