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10月28日,湖北十堰發布《十堰住房公積金關于實施七項惠民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
具體來看,十堰市行政區域內單位繳存職工,在全國范圍內為本人、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購房的和償還住房貸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十堰市行政區域內單位繳存職工,在本市為本人、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租賃住房的、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支付重大疾病產生的醫療費用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十堰市行政區域內單位繳存職工,在湖北省為本人、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內),可向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十堰市內住房辦理抵押登記。
十堰市行政區域外單位繳存職工,在十堰為本人、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內),可向十堰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據了解,在房屋套數認定范圍方面,購房人及其配偶在購房地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擁有兩套(含)以內住房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房屋套數認定以不動產證明的查詢結果為準。代際范圍是指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另外,繳存職工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簽“沖還貸”協議的不能夠再以其他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未簽“沖還貸”協議的只能夠辦理該套住房還貸提取業務。
繳存職工以及其配偶以自籌資金償還住房貸款的,該部分還款金額可申請提??;以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住房公積金還款的,沖抵部分不能再提取。
據了解,購房提取代際業務只適用期房、現房以及二手房提取。拍賣房、拆遷安置房、翻建/大修/自建房不能辦理。
提取次數及金額方面,同一套房,購房人及代際人在提取有效期內不限次數提取,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購房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