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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鄧如菲 2月15日,據深交所,同宇新材料(廣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宇新材”)披露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
申請文件及首輪問詢回復顯示:(1)報告期內,發行人研發費用分別為650.55萬元、778.46萬元、1,267.69萬元和601.74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34%、2.06%、1.34%、0.95%,可比公司均值為3.94%、4.09%、3.51%、3.68%。(2)報告期內,發行人研發費用構成中職工薪酬、材料投入費兩項合計分別為484.91萬元、577.48萬元、1046.39萬元、514.67萬元,占研發費用比例分別為74.54%、74.18%、82.54%、85.53%。
據此要求說明研發費用率持續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結合前述情況說明發行人主營產品核心競爭力的具體體現,分析發行人主營業務是否具有創新性,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
對此公告回復稱,發行人研發費用率低于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如下:發行人主營業務、主要產品及應用領域與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異。
從上表可見,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產品和應用領域與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異。其中,東材科技和圣泉集團主營業務涵蓋多個行業,細分產品種類較多,應用領域廣泛,需要投入較多的研發資源;宏昌電子因其產品領域相對較為集中,其研發費用率和發行人差異較小。
其次,客戶集中度較高,研發資源投入更為集中。
發行人對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均高于可比公司。鑒于下游覆銅板行業的集中程度較高,科技創新主要由覆銅板知名企業引領,因此公司高度重視大客戶的研發合作活動,將研發資源向長期合作的優質客戶傾斜,減少不具備批量采購能力的客戶的開發需求,降低無效研發投入。同時,由于公司與主要客戶具有較長時間的合作歷史,熟悉主要客戶的研發需求及技術演變趨勢,可有效縮短溝通輪次和磨合時間,減少反復修改和調整過程中的物料消耗,研發成果轉化率較高,因而直接投入占比較低。
公司產能緊張,不具備開展大規模中試活動的條件。發行人主營業務所在的電子樹脂行業對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流程及其匹配性的要求較高,樹脂的種類、規格特性需要適配相應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在不同的產出規模下工藝流程往往還需要進一步優化和調整。因此,發行人的研發項目在形成實驗室研發成果后,其研發活動的重點在于提升連續批量生產的品質穩定性、產效和收率,此時通常需要將研發成果轉入生產線開展小試、中試、批量試產,再根據測試結果持續改造設備、優化流程、減少損耗和降低排放等。報告期內發行人產能緊張,為保證滿足現有客戶的需求,生產線無閑置產能,故無法開展大規模的中試活動,導致公司的研發費用直接投入相對較低。
據招股書,同宇新材主營業務系電子樹脂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應用于覆銅板生產。公司產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環氧樹脂、DOPO改性環氧樹脂、高溴環氧樹脂、BPA型酚醛環氧樹脂、含磷酚醛樹脂固化劑等系列。
關鍵詞: 同宇新材回復二輪問詢 研發費用率持續低于可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