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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經訊近日,福建銀保監局下發《關于鼓勵和加快福建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支持新引進保險業各類法人市場主體,支持在閩新發起設立地方法人保險機構,對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保險機構,給予實收資本3%、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意見》還提到辦公用房獎勵。對新設或新引進法人保險機構和保險機構總部的職能機構、中介機構和資管機構,購買辦公用房自用的,3年內可按房產原值的0.5%給予獎勵;租賃辦公用房自用的,可按租金市場指導價的40%給予一次性18個月的租金補助。每家機構享受的辦公用房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
關鍵詞: 福建:支持保險機構落戶 辦公用房可獲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