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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1月25日,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將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海航投資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于對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報的問詢函》,要求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前將相關核實情況書面回復并予以披露。
收到《問詢函》后,鑒于《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完善,公司分別于5月20日、6月3日、6月18日、7月2日、7月18日、7月30日、8月13日、8月27日、9月10日、9月27日、10月15日、10月29日、11月12日披露了《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截至目前,海航投資表示,對《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完善。為保證回復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2年12月9日前回復《問詢函》。
此外,海航投資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情況,海航投資判斷本次收到的《告知書》涉及的違規行為不會導致公司連續兩年凈利潤為負的情形,以及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的情形,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