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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11月4日電 據高檢網4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決定逮捕。
李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國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中新經緯APP)
關鍵詞: 最高檢對中國聯通原總經理李國華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