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權衡財經iqhcj研究員 錢芬芳
編:許輝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在兒童節次日的6月2日上會的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黎明)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本次發行新股不超過4,559.40萬股,且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5%。擬投入募集資金5.58億元,用于新建防爆電器、防爆燈具等產品及研發檢測中心項目、新建智能防爆電器、智能防爆燈具研發和產業化中心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1.66億元)。
新黎明實控人僅高中學歷,報告期合計分紅近七千萬;毛利率持續下滑,受下游行業景氣度變化;銷售費用合計超5億元,研發費用率低,供應商外協商受罰;客戶數量大而分散,應收賬款高企,逾期占比近三成,商號商標曾長期訴訟。
實控人僅高中學歷,報告期合計分紅近七千萬
2011年9月,鄭振曉、李海軍、黃亦江、黃賢文發起設立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董事長、總經理鄭振曉。本次發行前,鄭振曉直接持有公司41.61%的股份,并作為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通過益嘉盛間接控制公司15.21%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6.82%的股份。
權衡財經注意到,2020年-2022年公司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2051.73萬元、2051.73萬元和2735.64萬元,合計分紅6839.1萬元。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公司共有1家全資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參股公司,公司子公司新黎明電氣、新黎明(上海)分別從事外購成品的采購、自產防爆電器的銷售業務,系公司主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股公司厚利春的主營產品為塑膠和橡塑高壓軟管,具備生產高質量PVC撓性管以及消防管件的生產能力且具備較為豐富的外銷渠道,與公司具有業務協同關系。
新黎明防爆成立于2001年3月,并于2013年末將主要業務和資產轉移至公司,目前不再生產經營,不存在生產經營資產,未聘用員工,不存在客戶、供應商;2019年-2022年6月末,新黎明防爆的凈資產分別為2,498.41萬元、2,453.81萬元、848.56萬元、671.52萬元,營業收入、成本為0;2019年,公司出于資金周轉需要向新黎明防爆進行資金拆借,新黎明防爆存在代收款項后轉付公司的情形。
2022年7月,公司與磐翠資產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收購磐翠資產持有的厚利春30%的股份,交易價格為2,040.00萬元。
毛利率持續下滑,受下游行業景氣度變化
新黎明主要從事廠用防爆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廣泛應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氣體、粉塵、蒸汽的場所,該類場所對安全等級防護要求較高,下游行業包括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糧食釀酒、生物醫藥等領域,其中以石油化工為主??傮w來看,公司下游行業中周期性行業占比較高,其對防爆電器的需求與我國宏觀經濟關系較為密切。2020年-2022年,公司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375億元、7.192億元和8.349億元,凈利潤分別為8048.13萬元、9370.05萬元和1.156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產品包括防爆電器、防爆燈具、防爆管件、三防產品及智能防爆設備等類別,報告期各期實現的收入分別為6.056億元、6.821億元、7.902億元,是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5.43%、95.52%、95.24%。
其中,新黎明智能防爆設備收入分別為2,713.55萬元、4,164.44萬元、5,069.37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28%、5.83%、6.11%,毛利率分別為72.17%、64.79%、57.83%。
報告期內,公司業務發展商協助銷售收入分別為5.286億元、5.99億元、7.237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3.29%、83.88%、87.22%,占比較高。未來如有部分業務發展商減少或停止與公司合作,將可能導致公司客戶開發與服務能力有所降低,進而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負面影響。
報告期各期,受市場競爭加劇的影響,新黎明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4.48%、53.41%、49.90%,有所下滑。
根據華經產業研究院的統計數據,2021年我國國內廠用防爆電器行業市場規模約為85億元,以此計算,公司2021年國內市場占有率約為8.46%,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華榮股份約為13.65%;根據中國電器工業協會防爆電器分會說明函,公司銷售額在全國廠用防爆電器生產企業中排名全國第2位,相應地,華榮股份則排名全國第1位。
銷售費用合計超5億元,研發費用率低,供應商外協商受罰
報告期內,新黎明期間費用總額分別為2.496億元、2.681億元、2.858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9.16%、37.29%、34.23%,主要為業務費等銷售費用,總體費用比率較高。其中,銷售費用分別為1.939億元、2.122億元和1.224億元,占比分別為30.42%、29.51%和26.63%,高于可比同行均值23.63%、22.77%和26.19%。報告期各期,公司銷售費用中業務費分別為1.822億元、1.995億元、2.084億元。
報告期內,新黎明研發費用分別為2,417.36萬元、2,566.47萬元、2,876.04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79%、3.57%和3.44%,低于可比同行均值4.36%、4.20%和5.30%。
廠用防爆電器的上游行業可以分為鋁錠、不銹鋼板等金屬冶煉行業以及元器件、各類配件行業。原材料成本在公司生產成本中占比較高,報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分別為77.32%、78.09%、78.53%,上游材料價格波動與本行業成本具有較強的關聯性,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防爆電器行業盈利水平的穩定性。
無錫安流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成立,2020年與公司開展合作,2021年成為前五大供應商之一,對其采購額占當期鋼鐵材料采購額的35.42%,主要原因系價格優于其他供方。其參保人數迄今為0人,企信網上2021年11月22日標注本企業不慎將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特此聲明作廢。請公司說明:無錫安流成立時間較短即成為公司主要供應商的原因;報告期內對其采購價格與其他供應商采購價格、公開市場價格的比較情況。
報告期福建省南平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新黎明的第一大供應商,提供鋁錠鋁材,2015年和2016年兩次廢水排放超標被出具行政處罰。2019年南平鋁業將廢棄特往居民區被投訴,2020年多次因廢氣排放,噪音污染被投訴至南平市生態環境部門“12369”環保舉報熱線。
SMT貼片、表面處理等工序行業無實質技術門檻,外協廠商的可替代性較強且市場供應充足。報告期新黎明的外協加工費分別為582.28萬元、686.85萬元和647.28萬元。
其中太倉市何氏電路板有限公司為公司SMT貼片的第一大外協商,2016年被出具太環行罰字第(2016)第23號行政處罰,因其廢水超標排放,被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和罰款人民幣壹萬柒仟貳佰零貳元整。2020年進入2020年上半年江蘇省重點排污單位超標企業名單。
厚敬電氣科技有限公司為新黎明報告期機加工第一大外協商,成立于2016年,報告期參保人數為3人。2017年7月7日因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2016年度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企業名錄。
在新黎明的招股書中,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產品的產銷量卻是以萬臺、套、件清晰可見。在計算產能時,新黎明轉為通過比較主要工序的主要設備、人工理論工時和實際工時,來反映公司的產能利用率更為合理。從過往的IPO來看,用工時表示產能規模和實際生產能力的企業并不多見。
客戶數量大而分散,應收賬款高企,逾期占比近三成,商號商標曾長期訴訟
新黎明已經成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合格供應商,并與萬華化學、中國化學、盛虹集團、榮盛集團及眾多工程設計院公司(EPC)等大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期、穩定且良好的合作關系。2020年-2022年,公司客戶數量分別為851家、934家和1026家。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3.128億元、3.882億元、4.327億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9.08%、53.98%、51.83%,余額較大,其中:一年以內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83.37%、79.86%、77.73%,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為公司經營規模擴大、客戶增多后回款管理難度上升,且近年來,客戶更為關注自身資金盈余與儲備管理,回款速度變慢;逾期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22.57%、24.22%、27.63%,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為石油、化工等行業中的國有及大型民營企業集團客戶付款審批流程復雜、付款周期較長,部分工程總承包商、經銷商受最終客戶回款影響等。
2020年末-2022年末,公司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余額分別為3092.64萬元、4135.91萬元和5220.65萬元。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應付款余額分別為2.208億元、2.633億元、3.184億元,余額較高,主要為應付業務費余額。業務發展商協助公司實現銷售后,公司根據統一的政策計提相應的業務費,但客戶回款情況是公司實際支付相應業務費的基礎。由于報告期內每年業務發展商協助公司實現的銷售收入規模均較大,計提的應付業務費也相應較大,而客戶全部回款需要一定的過程,因此,公司存在應付業務費余額較大的情形,且可能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持續存在。
招股書披露,新黎明商標中,第3項注冊號為57327760的商標于2022年10月被他人申請撤銷/無效、第30項注冊號27258532的商標于2022年9月22日被他人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該等事項尚在審查過程中。
不過新黎明如此信披,可謂避重就輕,據裁判文書網(2020)京行終5537號、(2020)浙民申4687號和(2020)浙02民終606號文件顯示,圍繞新黎明三個字的商號和商標,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和新黎明科創控股有限公司進行也長達數年的訴訟,分別就不正當競爭和侵害商標權產生糾紛。
確認的事實是新黎明科創控股公司擁有以下“新黎明”商標第17730682號“新黎明XILIMING”商標、第19238092A號“新黎明”商標、第22107012號“新黎明”商標、第22798056號“新黎明”商標、第17495708號“新黎明”商標和第17433817號“新黎明”商標。在2021年1月進行的幾個終審中,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商評字[2019]第324046號《關于第19238092A號“新黎明”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國家知識產權局就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第19238092A號“新黎明”商標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新黎明科創控股公司現已更名為浙江新黎明環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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