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保障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我市近日下發通知,對全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進行統一調整。調整自2022年5月1日起執行,補發金額將于近期打入特困人員賬戶。
據了解,本次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依據《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財政局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內容進行調整。按照“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按不低于上年當地城鎮人均消費支出的50%確定”的規定,根據《2021年湖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全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1532元計算,全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479元調整至每人每月1731元,所需資金按原財政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