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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3月22日,贛州市發布《關于提高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及《關于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明確贛州市公積金首次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提高,最高可貸80萬元,相關政策自4月1日起執行。
新政顯示,雙繳存職工(夫妻雙方)家庭在贛州市購(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統一提高到80萬元,單繳存職工(夫妻一方)家庭在贛州市購(建)自住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統一提高到70萬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保持不變。
同時,為有效統籌贛州市中心城區及各縣(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繼續加大對繳存職工基本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贛州市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再對中心城區(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贛縣區和南康區)和各縣(市)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實行差別化管理,將各縣(市)繳存職工購(建)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為與中心城區一致。
贛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雙繳存職工(夫妻雙方)家庭在中心城區或各縣(市)購(建)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為8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保持60萬元不變;單繳存職工(夫妻一方)家庭在中心城區或各縣(市)購(建)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統一調整為70萬元,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保持50萬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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