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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2月20日,深圳發改委公開征求《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意見。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辦法》提到,登記機構應當運用區塊鏈等相關技術,對登記信息進行上鏈保存,并妥善保存登記的原始憑證及有關文件和資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
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對與數據產權登記業務有關的數據、文件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市場主體通過交易等方式獲得已登記數據資源數據加工使用權等權利許可的,權利獲得主體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許可登記。
《辦法》還提到,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登記監管數據的歸集和共享,推行非現場監管、信用監管、風險預警等新型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水平。
登記機構應當建立保護數據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的基礎設施,加強防攻擊、防泄漏、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制定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重要系統和數據庫進行容災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