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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5日,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暫行規定(試行),推出便民新舉措,開通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暫行規定明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已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向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將商業住房貸款本金余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規定適用于蘭州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因購買蘭州行政區域內住房,辦理了商業住房貸款且貸款所購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并能正常交易的情形。
申請商轉公貸款需符合原商業住房貸款所購的房屋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權屬明晰,無查封、保全、設定居住權等權利受限的情形,并能辦理順位抵押登記手續。原商業住房貸款至少還滿12個月且當期還款狀態正常等。
商轉公貸款期限按蘭州公積金中心現行規定核準且公積金貸款年限與商業貸款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商業貸款已還年限按年取整)。
該規定自2023年1月6日起施行。
關鍵詞: 甘肅蘭州自1月6日起公積金可商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