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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5日,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有關重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最新狀況。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于2022年10月5日、2022年11月3日及2022年12月1日,執行人員豁免該公司嚴格遵守收購守則規則8.2的規定,將寄發通函的最后時限分別延長至2022年11月4日、2022年12月5日及其后至2023年1月6日。
福晟國際謹此向股東提供最新資料,福晟國際及認購方一直努力滿足認購協議所載的先決條件。
由于需要額外時間編制及落實將載入通函的若干資料,包括(其中包括)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函件、債務聲明以及有關福晟國際財務或經營狀況的重大變動的聲明,福晟國際已向執行人員提出申請,要求豁免嚴格遵守收購守則規則8.2的規定,而執行人員表示有意批準福晟國際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予股東,由2023年1月6日推延至2023年2月6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