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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8月1日訊(實習生 肖晗 全媒體記者 黃亞蘋)8月1日,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岳陽市中心支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岳陽監管分局、岳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4部門共同制定的《岳陽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有效期為5年,旨在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記者了解到,《辦法》出臺后,預售資金的收取、存入有了新要求。開發商在獲得施工許可、申請預售許可前,必須選擇一家銀行設立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并與監管部門和銀行簽署監管協議。根據《辦法》第十條規定,購房款項必須全部存入監管賬戶,開發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緩存或將資金轉存至非監管賬戶?!掇k法》第十二條還提到,監管銀行要加強對監管賬戶資金的監控,指定專人定期核查。如發現預售資金未及時、足額存入監管賬戶,應向預售資金監管部門報告,督促開發商存入預售資金。
此外,預售資金的使用也有了明確限制?!掇k法》第十三、十四條規定,預售資金??顚S糜谥Ц豆こ炭?、農民工工資、材料款、設施設備款、稅費、還貸款和其他項目費用,不得挪作他用。監管銀行要配合監管部門,實現資金監管系統和銀行業務管理數據的實時共享和全程網辦。
記者還注意到,監管賬戶可視情況進行多余資金轉移、解除監管等操作?!掇k法》第十八條規定,當監管賬戶存入后續建設所需資金的總額達到該項目資金總額的120%后,開發商可以申請將富余資金轉到指定賬戶或自有賬戶,但必須提供支付工程款、農民工工資、還貸款本息和稅款的證明。第十九條規定,對于滿足商品房登記條件的房地產項目,開發商可以申請解除預售資金監管。監管銀行將在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預售資金解除監管通知書》后的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手續。
(一審:夏博 二審:鄧望軍 三審:石偉)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