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暑期托管服務的通知
內教基函〔2023〕76號
(相關資料圖)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教育局:
按照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支持探索開展暑期托管服務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0號)精神,為鞏固“雙減”成效,減輕家長負擔,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暑期“看護難”問題,提升教育服務功能,現將做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暑期托管服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持公益普惠原則。暑期托管服務是一項公益性、普惠性工作,不得向學生和家長違規收費,加重學生家庭負擔。優先滿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隨遷子女、家中無人照看的雙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暑期托管服務需求,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減免費用。
二、鼓勵學校積極承擔。暑期托管服務工作是減輕家長負擔、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重要舉措。有條件的學校要主動了解學生、家長對暑期托管服務的合理要求和意見建議,積極承擔學生托管服務工作,引導和幫助學生度過一個安全、快樂、有意義的假期。
三、教師志愿參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教師志愿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和鼓勵優秀中小學教師參與暑期托管服務,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教師參與。對志愿參與的教師應當給予適當補助,并將志愿服務表現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要統籌合理安排教師服務的時間,保障教師權益。
四、學生自愿參加。暑期托管服務主要面向確有需求的家庭和學生,并由家長學生自愿選擇參加,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各地各校要積極引導家長關心重視孩子暑假生活,盡量抽出一定時間,加強親子陪伴、交流互動,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五、科學制訂方案。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本地暑期托管服務方案,指導旗縣(市、區)因地制宜、學?!耙恍R话浮遍_展暑期托管服務。各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提前摸底參與暑期托管服務的學生數量,結合實際統籌確定提供暑期托管服務的學校,并認真部署和指導學校編制具體工作方案。提供暑期托管服務的學校要圍繞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資源支撐、安全管理、激勵機制等,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工作方案要提前廣而告之學生和家長,接受學生自愿報名。
六、拓寬服務渠道。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當地紅色教育基地、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社會教育資源。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共青團、文明辦、婦聯、工會、社區等組織,加強與發改、財政、衛健等有關部門協調溝通,充分調動學校、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研學基地等資源,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提供學生暑期托管服務。鼓勵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場地資源為職工子女提供暑期托管服務。
七、充實服務人員。各地各校要積極吸納大學生志愿者、退休教師、文藝工作者、體育工作者、科技工作者、非遺傳承人、青年志愿者、巾幗志愿者、熱心家長等社會專業人士參與學校暑期托管服務。高等院校要鼓勵支持學生發揮專業特長參與駐地和家鄉學校暑期托管服務。
八、豐富服務內容。暑期托管服務應以看護為主,確保學生能夠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暑期托管服務的學校應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等各類資源設施,在做好看護的同時,合理組織提供一些集體游戲活動、文體活動、閱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輔導等服務,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各地各校要積極協調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資源力量,通過科學報告、科普課程、科技社團和興趣小組等活動開展科學教育。鼓勵就近利用社會公益場所及企事業單位實踐場所,組織學生開展公益性研學實踐、勞動實踐、少先隊校外實踐等活動。各地要積極探索在確保安全健康的情況下,通過學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務。
九、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各地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可參照校內課后服務標準,按照自治區財政廳等4部門印發的《關于建立中小學課后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內財教〔2021〕1476號)、自治區發改委等3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內發改費價字〔2021〕830號),采取財政補助、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實行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合理核定收費標準。提供午餐服務的,由家長自愿選擇并承擔費用。
十、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提供暑期托管服務的學校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務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明確參與托管服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加強安全衛生教育,消除托管場地安全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暑期托管服務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政策解讀,公開本地區暑期托管服務學校和報名信息,不斷創新服務形式,完善服務內容,及時總結和宣傳暑期托管服務好做法好經驗。
十二、其他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持續開展暑期托管服務工作列為2023年民生實事項目,各盟市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指定專職科室專人負責,切實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
請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門于2023年6月19日前將負責人信息,于6月25日前將本盟市擬開展暑期托管服務工作計劃,于7月25日前、8月25日前分別將本盟市當月開展暑期托管服務工作進展、亮點做法報送至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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